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大龄剩女闪婚五旬大叔 感情不和两度起诉终离婚

2013年10月17日 16:57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年过三十的范某终于在奔向35岁前,“闪电式”地把自己嫁出去了,但婚后却发现没有感情作为支撑的婚姻难以陪伴自己一生,两度闹上法庭“终于”再度回归单身。

  邳州女子范芳芳婚前是一个“大龄剩女” ,由于工作等诸多方面原因,三十多岁的她一直没有结婚。2010年3月中旬,范芳芳同大其18岁的张华相识,成熟体贴的张华很快捕获了“恨嫁女”范芳芳的芳心,使芳芳对他一见钟情。张华对芳芳也是有求必应,常常陪伴在她的身边,让她十分感动。加上芳芳的家人一直催促她尽快解决个人问题,故仅相识一周后,两人便闪电式的领取了结婚证。婚后,范芳芳发现丈夫张华之前的成熟体贴不过是个假象,实则脾气不好、没什么耐心,两人关系迅速降温。芳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闪婚是荒唐的,双方年龄的巨大差异,性格的不和,使得两人之间没有共同语言。闪婚本来就没有任何感情继承,婚后也没有培养感情的平台,难以忍受乏味婚姻生活的芳芳于2010年6月以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不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同张华离婚,张华坚持不同意离婚,后被判不准离婚。起诉离婚后,张华离开家乡,再没和家里人联系过,范芳芳和丈夫双方分居超过两年,同时她认为双方已不可能继续共同生活,再次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以感情为基础,范芳芳与张华双方认识时间较短,缺乏了解,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双方感情一般,亦未建立起稳定的夫妻感情。现双方分居已满两年,致使两人之间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且妻子坚持离婚,两人父亲感情破裂,故判决两人离婚。(本文人物为化名)(记者张扬 通讯员莫君)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