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村官被控三罪受审 自称是好官为家乡办事
参与互动(0)平谷区大华山镇西牛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保合,被控虚构开发村旅游项目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诈骗12人钱款共计669万元。此外,他还涉嫌职务侵占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昨天上午,高保合在市二中院受审时一脸无辜,称之前的有罪供述是一时生气,自己是个顶着风险发展村经济的好官。
被控三罪 涉案900万
今年45岁的高保合从1998年4月开始就担任平谷区大华山镇西牛峪村村委会主任。2011年起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据指控,2009年至2012年,高保合虚构西牛峪村开发旅游项目需资金周转等事实,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提供虚假抵押等手段,骗取12个人的钱款共计669万元。2012年,高保合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方式,非法占有应交纳给西牛峪村的承包费用、借款共计213.4万元。案发后,根据高保合提供的票据、白条等,经西牛峪村班子成员及理财小组成员确认,其中合理、有效开支为175万余元,无法确认的白条金额11.1万元。
2009年至2012年间,高保合在西牛峪村荒山开发等事项上为北京某公司法人代表石某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及石某给予的钱款共计3.4万元。2011年间,高保合承诺在打井、解决水电、电力增容等事项上为耿某等4人提供帮助,收取对方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2万元。
否认指控 当庭翻供
针对指控,高保合表示哪个罪名他都不认。高保合曾供述称,石某的公司租赁了村里2000亩地,因他从中帮忙协调各种关系,石某每个月给他2000元辛苦费,一共给了一年共计2.4万元。此后,因石某的公司占了老百姓的坟头,老百姓闹事,他没能协调好,对方就不再给钱。2010年春节,石某又给了他1万元过节费。而石某也作证说,为感谢高保合对公司在打井、电力报装等方面的帮助,他曾给过石某3.4万元现金。
庭审中,高保合却否认收过钱。“我对老百姓上访心里有气,就和纪委领导说收过好处,其实就没这么档子事。”“心里有气往就自己身上安罪?”公诉人不解地问,高保合回答称,他想让领导不要误认为自己和开发商一条心,“我就是一时气愤,说了气话。石某也说了假话。”
高保合虽然承认收过12万元受贿款,但称有10万元是用于帮助耿某等人进行电力增容,还有2万元是对方交给村里的水电费。而此前高保合曾供述将10万元干了别的事情,2万元是耿某等人让他帮忙解决水电费的问题。
对于前后不一致的供述,高保合仍然解释当时也是有点生气。
辩称为家乡 赃款全公用
检方指控其职务侵占和诈骗,高保合辩解说,钱都被他用于村里的开发和建设了。“我一心想把村发展起来。作出成绩是大家的,出了事儿我扛着。我冒着压力,冒着危险!”高保合一再表白自己是个好官,还称自己甚至从家里支出10多万元用于村委会支出。
高保合说,因村里资金紧张,有村委会成员提出没钱就不办事,但他认为发展才是硬道理,借钱也得干。“党委培养我,老百姓信任我,我得干点成绩让大伙看看。”高保合解释说,他收到款项后虽然没交给村委会,但都用于村里的开发和建设了,有的钱是以村委会的名义借的,之所以没告诉村委会其他成员,是怕通过不了。
公诉人问高保合:为何为村里办事花钱没有手续?高保合则称有难言之隐,“用于运作事情、疏通关系了,没法有手续。”
公诉人指出,现有证据能证明高保合构成犯罪,其辩解没有依据。为高保合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申请调取涉案钱款去向及票据,以弄清高保合是否将钱用于村里开发和建设。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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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送建议
约束基层干部
近日,记者从平谷法院召开的司法建议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自2008年该院审结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犯罪案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占农村基层干部犯罪案件总数的82.4%。
经对同类案件的调研,平谷法院特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加强对村干部选举、财务以及政府拨付款项使用情况的监督,在拨款项目下发或使用前向村民进行公示,并要求村委会对每笔款项的使用情况都进行公示。此外,要加大对款项使用情况的审批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等。法院还提出,在乡镇政府的网站中可增设与村干部履职相关的栏目,设置监督举报栏等多项司法建议。该农村工作委员会给予重视并已回函。(记者 曹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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