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足疗女拒做“保健服务”被27岁研究生抢走手机

2013年10月18日 11:1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27岁的王某是某名牌高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却迷恋上了“足疗保健”。他要求某足疗女做“保健”服务遭拒,气愤之下抢走对方的手机。昨天上午,市三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王某抢劫罪成立,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该案件承办法官介绍,2007年,王某从山东农村以优异成绩考入本市某名牌高校,本科毕业后又成功考上该校研究生。

  王某供述称,他在就读研究生期间,迷恋上了“足疗保健”。今年3月10日,王某到朝阳区松榆里小区一足疗店消费,要求女老板程某为其做“保健”服务,但遭到了拒绝。3月22日,王某再次来到这家足疗店,依然要求程某为其做“保健”,程某再次拒绝并打电话喊人。王某上前夺过其手机,骑自行车逃离该店。4月3日晚,王某被警方控制。

  朝阳法院一审认定王某抢劫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经审理,市三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记者张剑)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