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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迅速查处“10.16”妨害公务案

2013年10月18日 18: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厦门10月18日电 (记者 杨伏山 陈悦)厦门市警方18日称,16日上午发生在厦门市同安区的妨害城管人员执行公务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同安警方当场抓获,现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厦门市公安局介绍说,10月16日上午8时许,该局同安分局新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新民镇柑岭村面前厝执法时,被人泼洒腐蚀性液体至皮肤不同程度灼伤。新民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将两名涉嫌向城管执法人员泼洒腐蚀性液体的嫌疑人抓获,并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警方称,现已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邵某通(男,54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柑岭村人)于2009年10月擅自在同安区新民镇柑岭村面前厝非法占地建设一座仓库。今年5月23日,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此立案调查,并先后对其下发行政处罚书、强制执行催告书及限期搬迁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但邵某通拒不履行。

  10月16日,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建仓库进行强制拆除。期间,犯罪嫌疑人邵某通的儿子邵某超持石头阻挠城管执法人员执法。邵某通在执法人员拆除结束准备离开时,突然拿出存放在该处的一瓶矿灯电池补充液,从侧面向城管执法人员泼洒,当场造成19名城管执法人员皮肤不同程度灼伤。经警方技术部门鉴定,此液体含有硫酸成分。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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