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谨防长官意志“绑架”司法

2013年10月21日 16:5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司法被“绑架”的事件屡见不鲜。除了部分当事人“以死相逼”,企图实现自己的非法诉求外,一些官员动辄以服务大局或维护社会稳定为由,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直接干预法院办案,以致司法权威严重受损。

  长官意志“绑架”司法的个案频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处境的尴尬。以行政审判为例,一些领导动辄以服从地方化的“大局观”为由,错误地认为“让行政机关胜诉是支持,让行政机关败诉是添乱”,对人民法院的依法审理横加指责和非法干预,甚至出现了判决撤销违法行政行为而不能及时纠正、判决履行法定职责而拒不履行、判决给予行政赔偿而拒不赔偿等现象,以致人民法院一纸判决往往形成“官了而民不了”的恶性循环。这不仅是对法治的亵渎,而且也破坏了社会的合理秩序和公平正义标准,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

  长官意志“绑架”司法,其缘由是多方面的,而最关键的,还是部分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作祟。众所周知,平等是法律的生命。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才有权威和公信力,法治才能得到实现。否则,法律将形同废纸。尽管道理人人都懂,但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认为法律只管群众不管自己,遇到用法律约束自身或本部门行为的时候就有抵触情绪;对涉及自身和本单位利益的事情,常常希望通过“私下协调”等绕过法律的方式处理。特权思想的盛行,必然导致对法律信仰的缺失,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也就在所难免,长官意志“绑架”司法的现象亦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司法权威自然难逃长官意志附庸的厄运。

  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权威的形成,需要社会公众对法律广泛地信仰和遵守。当前,依法治国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作为推进依法治国骨干力量的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坚守尊崇法律、敬畏司法权威的理念,并率先垂范。一旦领导干部跃居法律之上,神圣的司法权力必将沦为行政权力的附庸,造成司法权威的丧失,不但使整个社会的法治信念受到严重损害,而且也会导致依法治国成为空谈。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导干部坚守守法理念、带头维护司法权威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最本质的要求和最根本的保障。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巨。司法权威作为现代法治社会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其树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长期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践行。在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司法权威亟待全面提升的新形势下,既要牢固树立敬畏法律的理念,更要牢固树立敬畏法律从领导干部做起的理念。惟有如此,才能遏制行政权力蔑视司法权威并持续膨胀的冲动;惟有如此,才能减少并杜绝行政权力对司法权威的干扰;惟有如此,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张智全)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