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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5岁幼女遭侵犯处女膜破裂 检察院以强奸未遂起诉(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22日 07:36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我女儿一生的幸福都毁了”

  “我儿子上二年级的时候,小清来过我家一次,后面就一直没有来过。我们两家的距离有五六十米,平常也很少接触,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 张女士告诉记者,事后小雪向警方描述,事发当天,小清冲进张家,就把小雪抱到她哥哥床上,并用玩偶遮住小雪的脸,随后扒下了其和自己的裤子……“我女儿平常很乖巧,以前她自己在家,我们都是把门反锁起来,但她上厕所很不方便,后来就没锁门。”

  “她还这么小,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对我女儿伤害太大了。”张女士说,案发后,小清的父亲卜某表示,愿意赔偿张家5000元,并希望双方父母能够就此达成共识,张家不再追究小清的责任。“我女儿一生的幸福都毁了,给我几千元有什么用。”张女士称,在小清父母提出赔偿后,小雪的父亲提出8万元的赔偿要求,对方却不同意。

  记者了解到,事情发生后,小雪虽然照常到幼儿园上课,但事件在她幼小的心灵里,已经留下不可抹去的悲痛记忆。“经常说大哥哥会来家里打她。”

  受害者母亲曝光有苦衷

  事后警方调查,小清未在实质上构成强奸。

  案发三个多月后,小雪的母亲张女士主动联系媒体,将女儿的遭遇曝光。很多人不理解她的做法,甚至以为张女士的行为是对小清及其家人的报复,张女士却表示,自己这么做也是情非得已。

  “我听说检察院是以‘强奸未遂’起诉的,可我女儿的处女膜明明就破了。有人说他年纪还小,判个两三年,缓刑的话,牢都不用坐。我女儿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他最少也应该坐五六年的牢。”张女士无奈地说,她将事情曝光,只是希望法院能够给她女儿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

  “她以后嫁人,带着老公回来,别人说闲话,她会想不开,受到的伤害更大。我现在这样做,以后能接受她的人,自然会接受。”(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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