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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口角开车撞死对方 被索赔107万称无存款

2013年10月22日 11:2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因为一场口角,26岁的罗官锋被人开车撞死,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幼小的孩子和柔弱的妻子。昨日,撞死罗官锋的男子陈永龙因涉嫌故意伤害,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

  2012年11月20日21时许,罗官锋及弟弟罗某某、朋友莫某某在吃夜宵时,与另一桌的陈某某等人发生争吵。经他人劝停后,陈某某仍驾车跟随到罗某某、莫某某的住处,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其间,陈永龙接到陈某某电话后驾车到场。罗官锋得知后与他人到场劝架。

  22时30分左右,陈某某驾车离开时大声骂罗官锋等人,罗官锋等人掉头欲阻拦陈永龙驾驶的汽车。陈永龙驾车撞向站在其车前面的罗官锋,罗官锋被撞后抛落在车头盖上。陈永龙继续前行约50米后,罗官锋从车头盖上摔落下车,陈永龙迅速驾车逃离现场。罗官锋被撞后即被送到医院抢救。2012年12月23日,罗官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他是因机动车撞击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事发时年仅26岁的罗官锋是肇庆怀集人,家有五兄弟,他是老大,在白云区钟落潭从事装修工作已将近10年。

  2012年12月28日,陈永龙因交通肇事罪被刑拘,2013年1月11日被逮捕。2013年4月3日,广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陈永龙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陈永龙在庭审中辩称,驾车逃离现场时他们已被罗官锋等人拿着砖头和木棍阻拦,是在躲避中一不小心就撞到了罗官锋。然而证据显示,撞人后陈永龙并未立即停车并且报警,而是马上驾车逃离现场,对此,陈永龙解释说,“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很怕。”

  公诉人回应称,在之前公诉机关对多位证人和陈永龙的讯问中,陈永龙和其他证人的证言是一致的,均指向陈永龙在看到对方有一人阻拦车辆前行后将其撞到,而不是因挡风玻璃右侧被击中后将车左转撞倒罗官锋。因此,陈永龙在主观上是故意伤害,应被定为故意伤害罪。

  在庭审现场,面对107万的索赔,陈永龙称自己没有工作也没有存款,因此没有赔偿能力。陈永龙的父亲表示家庭不富裕,只能积极筹措10万元左右进行赔偿。(记者 刘晓星 实习生 凌娜)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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