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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圳街头刀砍路人致1死6伤 受审自称有精神病

2013年10月23日 09:12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今年1月2日,一男子在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的路上,面对迎面走来的路人痛下毒手,结果导致1名路人被砍死,6人被砍伤。昨日,这位名叫曾志强的行凶者被控故意杀人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时,竟称自己是觉得生活不如意想死,决定砍死几名路人来“当垫背”。

  刀砍路人导致一死六伤

  曾志强现年22岁,是江西省吉水县人,物业人员,中专文化。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12月28日,被告人曾志强从老家江西省吉水县来到深圳,因生活不如意,产生厌世情绪,意图杀人垫背、报复社会。2013年1月2日11时30分许,曾志强来到宝安区沙井街道华润万家超市购买了一把菜刀,随即走到沙井街道新沙路与环镇路交会处行凶。

  曾志强手持菜刀随意砍向路人颈部,路过此处的被害人胡某良、陈某荣、尹某艳等7人头脸部被砍伤。其中胡某良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曾志强当场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胡某良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砍伤右颈部致右侧颈内静脉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陈某荣为轻伤,其余5人均为轻微伤。

  庭上还称

  本想对小学生下手

  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曾志强提起公诉。昨日在法庭上,曾志强在庭上对指控罪名认罪。

  说到自己疯狂行径的动机,曾志强在庭上供述说,他觉得生活很没有意思,不如一死了之,但是自己一人死太不划算,不如多砍几人垫背。

  令人感到后怕的是,曾志强还当庭交待说,自己本来是想在街上找几名小学生来砍,但是一直没有遇到,所以才临时决定在路上“随机砍”。当看到一个人正面朝自己走来时,就直接举起刀砍下去。

  根据检方出示的证据,被害人被砍伤的部位大多是颈部或背部,有的被害人颈部被砍一刀后赶紧跑开,而曾志强竟然穷凶极恶追上去砍第二刀。

  自称“有精神病”要求鉴定

  昨日,曾志强还在法庭上几次大呼“我有精神病,我要求做鉴定。”他说,砍人时他一直意识模糊,脑子里总有个声音在喊,当时行为不受自己控制,自己做了什么都不知道。他还表示,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处罚,让他早日回家给父母养老。

  为曾志强提供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表示,曾志强家境贫困,原本父母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在12岁时因溺水去世,现家中只有曾志强这一独子,且他的行为系偶犯、初犯,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被害人家属昨天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曾志强表示愿意赔偿,但是家里困难,目前赔不起。而其辩护律师说,暂未与其父母亲取得联系。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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