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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奴”欠银行37万被诉 先后在20多家银行办卡

2013年10月23日 13:2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张某先后在20多家银行办理多张信用卡,通过信用卡透支消费、提取现金等方式,共欠下银行本金人民币37万余元,美元200余元,银行曾多次催缴但均无果。昨日,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张某曾于2008年至2011年间,先后申办20多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后其使用申领的信用卡透支消费、提取现金。截至2013年4月7日,张某共欠上述银行本金人民币37万余元,美金200余元。银行信用卡中心曾多次催收,但张某仍拒不归还。公诉机关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张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表示无异议。张某称,2008年他在某银行办理了第一张信用卡,但当时正从事美发行业且每月拥有3000元固定收入的他,只是为了刷卡方便才会办卡。张某承认,他随后又在20多家银行办理不同额度的信用卡,通过支付宝套现、“以卡养卡”的方式,共欠下银行30余万元。但张某否认办多张信用卡的目的是为了“以卡养卡”。“因为这些银行在办理时都会有礼品赠送且有优惠,也是为消费,所以才办卡。”张某辩称,自己办卡时均具有还款能力,且从2008年到2012年均是全额还款。“钱都用在开网店和炒股上。后来,炒股亏了,工作也丢了,我就没有了还款能力。但失业后,我曾抓紧找工作,想赶紧还钱。”此外,对于钱款中200余美元的外币消费,张某解释称,苹果手机游戏是用外币结算。

  张某的辩护人在发表辩护意见时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持异议。但张某办卡开始就使用真实身份,案发前也是因为生意和意外才无法还款,本意并非恶意透支。此外,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悔罪态度深刻,也希望能够偿还银行欠款。“我希望法庭轻判,我出去后会积极还款。”张某最后表示。此案当庭未宣判。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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