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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记者被刑拘:没所谓跨省 公安行为不违法

2013年10月23日 16:51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对于广泛关注的《新快报》记者被“跨省拘捕”事件,中国政法大学的洪道德教授今日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所谓的“跨省”,法律赋予公安机关这个权利。

  “首先,公安机关享有独立刑事拘留权,而且决定拘留的事实、证据等材料依法不公开,因此外界只能从程序上考察评价,没有权利要求公布事实证据;另外,拘留证上填写的涉嫌罪名,即使不够正确,也不表明拘留是错的,因为拘后可以修改调整。其次,依照国家保密法规定,侦查措施和收集的证据材料都属国家秘密,侦查机关无权泄露,社会民众、媒体当然也无权要求即时公开。”

  “总之,如果感觉到公安的做法‘霸道’,那么我只能说,公安并不违法。”

  洪教授表示,据他了解,国外没有类似案例。“因为警察权力没那么大,媒体、舆论也知道自己的权利边际线,因为一切都交给律师处理。”

  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昨日《新快报》就陈永洲记者被长沙警方刑拘一事致电记协,记协已于第一时间与湖南宣传部取得沟通,湖南宣传部随即就此事联系长沙警方。今日长沙警方将向记协提交报告,以说明刑拘记者一事。

  附:《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安机关异地执法条款: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记者 田兴春)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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