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因一只狗大打出手 其中一人持刀将对方砍伤
2013年10月24日 11:1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一对好友因一只狗大打出手,其中一人持刀将对方砍伤。林某昨天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顺义法院受审。
47岁的林某与55岁的王某是多年好友,共同租住在顺义区一个农家院,以养狗、养鸽子为生。不久前,王某的朋友将四只狗寄养在王某处,后由林某与王某共同饲养。
据指控,今年7月3日,林某找到王某说,如果中午狗的主人不把狗拉走,狗就归他,但王某带着狗主人于次日下午才来拉狗,林某则认为狗已经归他,随即阻止。王某与林某为此发生争吵,王某拿起一把剪刀冲着林某挥舞,林某则抓起窗台上的菜刀砍向王某。经法医鉴定,王某构成轻伤(偏重)。
法庭上,林某自愿认罪。他说自己和王某平时关系不错,一时激动砍了王某。对于王某提出的16.3万余元赔偿要求,林某表示愿意赔偿合理合法部分。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