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人伙同中国导游为跨境嫖娼“牵线搭桥”获刑
中新社大连10月24日电 (姜思羽)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通告一起跨国介绍卖淫案件。韩国人金某自建网站,伙同中国导游介绍外籍男子来大连嫖娼,被依法判决。
据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被告人金某,韩国首尔人,通过境外服务器自建网站链接,专门向韩国人发布到大连旅游、按摩、KTV、嫖娼等信息,明确附有嫖娼价格,并多次介绍韩国男子到大连嫖娼。
法院方面查明,金某雇佣中国籍本地朝鲜族导游金某粉,负责带韩国来的旅游团白天观光,晚上到KTV夜场消费,找小姐嫖娼。金某每次从结算费中抽取约15%的提成,并从小姐出台费中获得100至200元人民币的提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金某粉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互联网发布不良信息,介绍韩国男子到中国嫖娼,破坏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风尚,已经构成介绍卖淫罪。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金某犯介绍卖淫罪,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金某粉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两被告人均不服判决上诉,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5名因嫖娼被捕的韩国人及涉案卖淫女,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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