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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对强奸嫖宿幼女等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013年10月24日 15: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4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24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表示,公安部对强奸、嫖宿幼女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孙萍说,公安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防范工作。一方面,根据治安现状和特点,高度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儿童、在校学生这些人群,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区域的治安管控工作,同时会同教育、综治等有关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活动,大力开展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

  孙萍表示,2011年以来在校园周边设立“护学岗”15.2万个,设立警务室和治安岗亭22万个,同时还向中小学校选派了34万名优秀公安民警,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向未成年人编辑印送了大量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书籍,加强防范性侵害安全教育,防止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孙萍指出,二是开展了打拐、“扫黄、扫赌”无声风暴以及包括打击“黄、毒、娼”在内的“两防三打”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对强奸、嫖宿幼女,以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和拐卖未成年人卖淫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力地净化了社会环境。

  孙萍强调,三是对已经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各地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迅速立案、快速破案,同时非常注意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与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协作配合,依法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及时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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