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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和朋友游泳被拍裸照 律师:若保留属侵权

2013年10月24日 16:08 来源:中国吉林网 参与互动(0)

  23日,长春小伙小汪向记者讲述了一件烦心事。“一个哥们儿趁我不备,偷拍了我一组裸照,我请他吃了3顿饭,他却始终没把照片删除。”小汪说,现在,他天天担心裸照被公布在QQ群里。

  和哥们儿去游泳被拍裸照

  小汪说,裸照是今年夏季被拍下的。“当天,我和朋友一起去新立城水库玩。”小汪说,他喜欢游泳,出游时带了泳裤,因水库边只有他和哥们儿小林两人,所以他在换泳裤的时候并没有遮挡,可是没想到,小林站在他身后拿起手机狂按快门。

  小汪介绍,小林偷拍时没有告诉他,等他们回到家后,小林才在QQ群中向大伙爆料,手中有一组小汪的裸照。小汪说:“当初我没信,还在群里说他吹牛,没想到小林随后和我私聊,把照片全都发来了。”

  请客3次 哥们儿也没删照片

  记者联系了小林,小林说,他当初出于好玩,想恶搞小汪一下。“平时我们经常一起去澡堂洗澡,再熟悉不过了,可是我没想到他(小汪)这么在意这些照片。”

  “我感觉现在和小林沟通有障碍了。”小汪讲,自打被拍裸照后,大伙一起在QQ群中聊天,他与小林意见相左时,小林总会拿裸照说事儿。每次群里会有一群朋友起哄让小林公布照片。

  “虽然大伙都非常熟悉,但是公布裸照我还是受不了,所以我请小林吃了3顿饭,希望他删掉裸照存档。”小汪说,可是,每次小林都耍赖,裸照的存档一直在他手中。

  小汪说:“现在,我每天都怕照片外流,心里一直不安。”

  律师:属民事侵权行为

  在记者采访中,小林同意将裸照存档删除,并一再向小汪解释,他只是开玩笑而已。不过,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的李志新律师却说,这种行为并不好笑,而且还会触犯法律。

  李志新说,如果单纯拍摄朋友裸照取乐,没有任何其他目的,随拍随删,可以当做恶作剧处理,但是拍照者在被拍者要求删除后,一直保留裸照,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了。

  如果拍下的裸照对被拍者造成伤害的话,被拍者可以报警,警方根据伤害情况可以对拍照者处以教育或拘留处罚。如果拍照者以裸照为要挟,向被拍者索要钱财物品,就会涉嫌犯下敲诈勒索罪。记者 焦杨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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