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翻窗入室趁被害人洗澡实施强奸 事后回房睡觉

2013年10月24日 16:29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长宁区法院日前判决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段某在某宾馆内翻窗入室,趁被害人洗澡之机,对其强奸采取捂嘴、按肩及言语威胁等方法,胁迫发生性关系。经审理,段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6月的一天,段某入住某宾馆的218房间,凌晨1时许,他发现217房间没有关闭窗户。于是段某翻窗入室,躲在洗手间门后面。被害人走进洗手间洗澡时发现段某,高声尖叫。这时段某慌了,威胁“再叫就掐死你”、由于受到胁迫,被害人不敢声张。随后,段某对其实施了强奸。

  实施犯罪后,段某又从窗户翻出,原路返回自己的房间睡觉。被害人报警,警察随即来到宾馆将段某抓获。由于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得予从轻处罚。(通讯员 王夏迎 记者 袁玮)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