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超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10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超因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郭超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中新社发 李传丽 摄
中新社合肥10月24日电 (倪欣然)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超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24日被该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记者当日从六安市中院获悉:经该院审理查明,郭超在2001年至2011年的1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缓减免交项目建设配套费、工程建设、变更土地用途及工程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人民币569万元,港币20万元;通过国有公司为其实际占用的公司垫资代建工程并让国有公司高价回购的方式,非法侵吞国有资产675.0117万元人民币;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98.57万元人民币。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郭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30万元,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44.0117万元、港币20万元。
宣判后,郭超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了解,郭超曾担任合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多年,2009年1月当选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2年2月,安徽省纪委对其立案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