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琐事起纠纷 75岁老翁持刀行凶获刑3年
中新网宜兴10月24日电 (孙权 赵玲)因口角之争,已年满75周岁的杨老汉拿刀将人刺成重伤。24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案中的被告人杨老汉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被告人杨老汉在其居住的村中人缘向来不佳,究其原因是老汉性格孤僻,脾气急躁,易与人产生矛盾,村里人都觉得“杨老汉不好相处”。平常,杨老汉在家务农,还养了几头羊。
今年6月,杨老汉在家喝酒时,忽然听到门外自己的嫂子与同村人聊天。因其之前与嫂子一家有矛盾,加上又喝了点酒,杨老汉遂疑心嫂子是在与别人说自己的坏话,就出声喝止。但当时杨老汉的嫂子正与人谈到兴头上,并未理会杨老汉。
杨老汉见此顿时火冒三丈,便从家里拿出一把准备用来宰羊的尖刀,对着嫂子就捅了过去。经检查,杨老汉的嫂子中刀后致肝破裂、胃穿孔,后经医院抢救脱险。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老汉因琐事而以尖刀捅刺他人,犯有故意伤害罪,且案发后未对受害人作出经济赔偿,依法对其做出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本案承办法官解释,根据中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杨老汉的行为及年龄虽然符合,但由于其故意伤人动机明显,情节恶劣,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以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