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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夫妇痛杀不肖子埋尸三年 村民上书求情减刑

2013年10月25日 11:01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从六合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六合六旬夫妇杀子埋尸案,将于明天在该院沿江法庭开庭审理。悄悄埋在村后的尸体为何时隔3年突然被发现?无奈之下,杀死不肖子的老夫妇得到很多同情,甚至全村村民为其递上请愿书求情,这是否会让被告夫妇减轻刑罚?随着庭审开始,个中细节将一一揭晓。

  老夫妇痛杀不肖子

  5月22日上午,多名民警来到位于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晓山路旁的四周村,直奔村民老周家中,将其与老伴抓获。当天下午,大批民警来到村后桃树林挖出了一具尸骨。这尸骨不是别人,正是老周家失踪了3年的儿子周通(化名)。当天下午4点左右,一具被绳子捆着的尸骸从深达2米的坑中被找到。年过六旬的老周夫妇交代,2010年5月的一天夜里,他们趁36岁的儿子熟睡时,找到干活认识的朋友帮忙,将其捆绑后,老周的妻子张某用锄头打击头部致其死亡。

  大概在2008年,儿子周通就染上了毒瘾,没钱就回来跟他们要,要不到就动手打。本来幸福的一家人被闹得鸡犬不宁。为了保命,老周夫妇晚上经常蹲在外面菜地里不敢回家。更有村民目击到,有一次,老周正和邻居在村头说话,周通开车回来看到父亲后,直接开车撞了过去,幸亏路边有障碍才没有撞到人。

  正如老周夫妇所言,虎毒不食子,谁愿意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儿子去世后,老周两口子度过了无数个以泪洗面的日子,每年清明节,还默默地去桃树下给儿子上坟。村民们还以为那里有他家的老坟,直到3年后案子告破。

  开庭地点暗示不会重判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周某涉嫌罪名为故意杀人罪。“杀人偿命,杀死儿子会不会被判死刑?”很多人都知道,涉及人命的官司一般会在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非基层人民法院。

  这一次,本案在六合法院开庭,明眼人一看便知,被告老周夫妇“死不了”、情节不严重。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除了审判“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也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村民上书求情是否会减刑

  有人说,老周夫妇行为属于“大义灭亲”,是否会轻判?显然,我国法律不承认“家法”,私自处死违法犯罪亲属的,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据悉,在审查起诉阶段,朝夕相处的村民们不忍看其家破人亡,30多位村民曾联名写“请愿书”交给检方,替他们求情,希望能宽大处理二人。昨天,六合法院相关人士介绍,请愿书不能直接减轻对被告人的刑罚,但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出,老周夫妇和他们儿子的为人;说明他们犯罪的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性不严重。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可能会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据了解,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五年。”知情人士透露。

  埋尸三年为何一朝案发

  老周夫妇对儿子痛下狠手之后,尸体被连夜埋在村后桃树下,此后3年,一家人生活平淡如初,据说连正在读小学的儿子都不知道父亲之死。

  很多村民直到亲眼看到尸体被挖出,才忍不住唏嘘,相信了这件事,3年后才案发,绝非碰巧。

  昨日,记者从六合公安分局了解到,案件线索来源于一个看守所警官。今年5月份左右,该分局一看守所内,民警通过与一位嫌犯聊天谈心时,对方心事重重,表示愿意提供线索,并希望以此“立功赎罪”。待其说出自己听说的“老周夫妻杀死亲生儿子”一事,顿时石破天惊。案件线索随后被移交到当时的沿江公安分局侦办。(记者 李凯)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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