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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弹”逼降航班案一审宣判:肇事者获刑三年

2013年10月25日 1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合肥10月25日电 (记者 成展鹏)记者25日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获悉,合肥包河区法院第二法庭,“诈弹”逼降航班案一审正式宣判。被告人陈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为挽留女友,故意谎称飞机上有危险物品,导致机场启动应急预案,航班中途备降,造成航班延误,影响了正常的航空秩序和安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并造成直接损失八万余元,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鉴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有自首情节,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故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今年2月21日凌晨,深圳航空官方发布消息称,当天凌晨0时06分ZH9786航班起飞后不久,合肥机场收到匿名电话称机上有爆炸物。深航获悉后立即通知机组就近备降,随后飞机顺利备降南昌,人机安全。

  经警方调查,原来是机上一名女乘客的男友,因与其闹矛盾,为了阻止其乘飞机离开合肥,所以编造谎言。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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