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俩租房售多人骗来4千万 分别获刑14年和无期
一对父子租房后采取一房多卖等方式诈骗33名购房人房款共计400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儿子康瀛无期徒刑,其父康贵获刑14年。
今年24岁的康瀛高中文化,案发前无业,56岁的父亲康贵是一名公交车司机。经审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父子二人在朝阳区丽水嘉园、合生国际花园等地,虚构低价出售商品房的事实,采取租赁房屋后一房多卖、编造虚假房源及签订购房协议等手段,先后骗取李某等33人购房款共4115.14万元。2011年1月18日,康瀛被抓获归案,同年3月7日,康贵也被抓获。
据多名被害人说,康瀛自称父母是外交人员或局级干部,他本人认识开发商的投资人,对方是个外国人,在房产项目上投资了数亿元,现开发商回馈这个外国人好多套房子。因其要回国,所以委托康瀛低价出售。朱女士经邻居介绍认识了康瀛,与对方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近200万元。两个月后她去看房时,发现该房另有房主且已出租。朱女士要求退款遭拒,康瀛又承诺将另一套房子给她。朱女士再去看房时,遇到另一名购房人,对方也和康瀛签了合同。于是朱女士等人报案。
康瀛承认自己诈骗,据他供述,为证明能挣钱,他对父亲康贵说和开发商有关系,可以买到便宜房。康瀛将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称父亲没参与诈骗,对方只是按照他的要求去做,不知道自己在骗人。此外父亲也被他骗了500多万元。康贵也称自己不知情,只是帮儿子到处去问谁买房子。但证据显示,康贵针对一套房子和四个买主签过合同。对此,康贵辩称是儿子告诉他房子换买主了,他就信了。
法院认为,康瀛、康贵虚构低价出售商品房的事实,采取租赁房屋后一房多卖、编造虚假房源及签订购房协议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康瀛、康贵均为主犯,但鉴于康贵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