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得2万好处费 给他人虚开45万元增值税发票
2013年10月30日 10:23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为2万多元好处费,沈阳一家电子公司老板高某给外省一家公司虚开一张45万元增值税发票。10月29日,东陵(浑南新区)警方透露,高某的行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初,东陵(浑南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中,发现三好街沈阳某电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两年前,该公司老板高某在没有实际交易情况下,给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家电子有限公司虚开一张4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结国家税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办案民警解释称,大庆公司是做电子的,制作生产电子过程中,需要原材料。大庆公司进了10元的材料时,材料商给其发了10元发票。大庆公司加工生产销售时以20元卖出,他又需要给购买者开20元发票。大庆公司拿着材料商给开的10元发票到税务机关报税时,只需要买进和卖出间的差价10元交纳税款。
经调查,大庆公司在没有进材料的情况下,拿着45万元增值税发票报税时,少向税务机关交纳税金7万余元。9月29日,民警在三好街找到高某时,高某极力否认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并宣称开具发票是合法的。在证据面前,高某最终承认收取了近2.5万元为大庆虚开增值税发票。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高某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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