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分居14年妻子诉离婚丈夫不出庭 法院判决准离婚

2013年11月01日 17: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盐城11月1日电 (于从文 徐新枝)江苏滨海女子吉某某,因与丈夫杨某感情不和分居14年,向法院诉求离婚,杨某却拒不出庭应诉。1日,滨海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准予吉某某与杨某离婚。

  吉某某与杨某于1992年结婚,育有一子已成年。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差,婚后发现彼此性格差异大,没有共同语言,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杨某稍有不如意即实施家庭暴力,甚至在吉某某怀孕期间还殴打吉某某,致使其当场休克。1999年,吉某某离家外出,与杨某分居生活至今。2012年11月吉某某向滨海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虽经法院调解达成和好协议,但夫妻俩并没有真正和好,仍继续分居生活。心灰意冷的吉某某今年再次诉求离婚,杨某经法院合法传唤后仍不出庭应诉。

  法院认为,原告吉某某与被告杨某经人介绍后不久即结婚,婚姻基础原本一般,婚后双方因故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未能相互体谅、相互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致使夫妻分居生活至今。原告2012年曾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后双方仍然继续分居生活。现原告又起诉要求离婚且离意坚决,而被告明知原告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却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出庭应诉,其行为表明对婚姻的不重视。综上,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依法作出准予离婚判决。(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