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放山东首批国家保安员资格证 规范保安行业
中新网济南11月5日电 (梁犇)“国家对保安行业的重视和支持,让我看到了行业和自身的良好发展前景。”历下保安公司的李洋洋5日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时说。
当天,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在山东率先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500份。
李洋洋曾在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等从事保安工作7年,现在已是基层管理人员,他坦言,过去就是想找份工作挣点工资,是一个临时的过渡,而现在业内职业化、正规化的发展前景,使其更加坚定了自己继续从保安事业的信心。
据了解,济南全市共有1.9万名保安员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目前,全部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将陆续发放。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副局长韩少鹏介绍说,《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自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保安员资格证书的申领、考试、发放,是规范保安服务的重要标志,是《保安管理服务条例》的明确要求,也是为公安机关在保安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和条件。目前,保安从业单位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有些地方不断发生保安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案件。通过对保安员的资格审查、保安员持证上岗及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可以为辖区单位把好聘用保安员的用人关,有效地把好保安员队伍的入口关,确保辖区群防群治力量的正规化、规范化。
“自行招用不符合规定条件保安员的单位将受到处罚”,历下分局治安大队保安管理科科长陈军告诉记者,保安公司、物业公司及其他自招保安员单位,凡擅自招用无保安员证的人员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依据《保安管理服务条例》有关规定,将受到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将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