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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仨月未交房 购房者要退房遇阻碍

2013年11月06日 09:54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10月,我在大东区和睦路附近的黎明生活坊购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承诺今年7月30日交房,合同中明确写着,交房逾期90天之内赔偿违约金,逾期超90天可退房。现在房子还没交,我去售楼处要求退房,但售楼员却表示她们和之前不是一个销售团队,不接受退房要求!”上周六,孙女士给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打来投诉电话,讲述自己退房遇阻的经历。

  房子延期交付,市民退房却遇阻

  孙女士的儿子今年上初三,为了让孩子在繁忙的初三能够节省些上下学时间,去年10月份,她在黎明文化宫地铁口附近的黎明生活坊购买了一套43平方米的房子,孙女士一次性付全款近40万元签下了购房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她7月30日前往售楼处准备办理交房手续,却被告知房子要延时交付。

  11月2日,孙女士再次来到黎明生活坊售楼处,表示根据合同中“逾期超90天可退房”的规定要求退房。一位售楼员表示,她们与去年卖房的售楼员不是一个销售团队,所以孙女士的事儿她们管不了。孙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大吵起来,难道换了销售团队,就能对合同中的规定置之不理吗?”

  开发商承认违约,希望协调解决

  当天下午1点多,孙女士在售楼处等来了辽宁宝兴房地产开发商的负责人。孙女士说:“这位负责人态度很好,他承认是开发商违约,但表示退房可能有困难,能不能协调解决。”

  孙女士表示,“购房合同上明确标注,逾期90天以内有补偿金,超过90天就可以退房。现在眼看就年底了,交房日期一拖再拖,再等两天孩子初三就快毕业了,这房子对我们来说发挥不了当初预想的作用,所以要求退房。”

  记者介入,开发商愿意按合同退房

  昨日,记者联系到辽宁宝兴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韩经理,他表示,孙女士所购的公寓楼预计年底就能交房。他承认,按合同规定,延时超过90天可以退房,所以孙女士的要求他们可以满足。但现在由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身在国外,所以不能马上办理退房手续,他和孙女士已经约定下周二办理退房手续。

  至于售楼员的态度问题,韩经理表示:“我已向孙女士致歉,并承诺会尽快帮她解决问题。”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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