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办“小女孩论坛”传播淫秽视频均获刑
2013年11月06日 11:29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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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11月5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小女孩论坛传播淫秽视频案做出一审宣判,19名被告人均被判决构成犯罪。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晓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判处徐湛淇等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7个月不等,缓刑1年的刑罚;判处被告人罗宪春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此前,京口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对“小女孩论坛”涉案的两名实施部分犯罪时为未成年人的网站创办者陈某、论坛管理员李某某也依法做出了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8万元;论坛管理员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卢爱国 杨维松 任松筠)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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