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让失信者付出代价
2013年11月06日 11:34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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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赖账不还本来应该是市场交易中最令人不齿的行为,而且这些人也应该最早被市场淘汰。但近年来混迹于商场中的“老赖”却颇为得意,他们动辄拿出一付杨白劳逼死黄世仁的架式,无视司法机关和债权人的存在,欠债就是不还;另一面却花天酒地,自得其乐。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在市场竞争中,如果失信行为得不到惩罚,反过来必然就是对诚信守信行为的伤害。
最高法失信“黑名单”公布一个月,一千多名“老赖”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执结欠款,说明“老赖”不是“没法儿治”,而是要靠法治,要从构建和完善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角度,让失信者为其失信行为付出代价。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以司法机关为主导,尽快形成工商、税务、金融、劳动等各部门互通互联、共建共享的社会信用机制,对全面阻击“老赖”将会产生更大的威慑效应,也将会对保障市场健康发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秦平)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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