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撞人后借口找钱逃逸 2个月后去修车被抓
参与互动(0)今年8月17日23时许,在位于兴庆区高台十二队路段发生一起俩摩托车相撞事故,其中一人受伤,另一肇事人借口说回家找钱,趁机逃跑。11月5日,记者从兴庆区交警二大队了解到,11月3日傍晚,肇事人卢某某在定期维修摩托车店露面,最终被民警在高台十二队一出租房内抓获。
今年8月17日23时许,兴庆区交警二大队接到报警:两辆摩托车在兴庆区高台十二队路段相撞,一人受伤,一人弃车逃逸,待交警赶往事故现场发现,伤者已被送到了医院,现场有两辆摩托车,一辆黄色两轮摩托车,车号为宁AG9571骑车人弃车逃逸。另一辆是蓝色摩托车,无号牌,骑车人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当时,在场群众称,事故发生后,伤者倒地昏迷不醒。驾驶宁AG9571号摩托车骑车人是一个20来岁的小伙子,身高175厘米左右,身材略胖,说是去给伤者找钱,走了以后,再没有回来。
交警勘察完现场,调取了肇事两轮摩托车宁AG9571号的档案信息,车辆所有人叫郭某某,户籍所在地是甘肃省灵台县,登记电话号码已经为空号。后经多方线索寻找,交警找到了该辆摩托车最后一位买卖者,是一家摩托车维修店老板,恰巧该老板对肇事逃逸人印象深刻。于是,民警给维修店老板留下联系方式,等待肇事者再次来维修店。
11月3日傍晚,肇事逃逸者卢某某驾驶着另一辆摩托车到该维修店修理摩托车。摩托车维修店老板暗中与民警取得联系,并跟踪肇事逃逸人至高台十二队一出租房内,交警身着便装随后赶到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受害人曹某某经抢救后清醒过来,但开放性颅脑损伤,造成了严重的后遗症。经过对曹某某的伤情鉴定,曹某某的伤情程度为重伤。目前,嫌疑人卢某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等待交通事故的最后认定。如果经事故责任认定,卢某某负主要责任以上,将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记者 寇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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