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江边违法停车遭锁 换备胎撕罚单欲逃被举报
驾驶员卸下被锁轮胎换上备胎
昨日上午9时许,江津区的吴先生违法停车。交巡警将其车轮锁住,并留下处罚通知书,要求驾驶人前去接受处罚。20分钟过去,交巡警等来的不是吴先生,而是市民的投诉电话———车主换上备胎,准备开车跑了。
江津城区滨江路中段通泰门路段,双向四车道。马路的一边是饮食街,沿街划有临时停车位。另一边是靠江的农贸市场,没有临停车位。
目击者王先生说,上午9时许,牌照为云LWZ226的银色丰田车停在靠江一侧,驾驶员离开不知去向,交巡警巡逻至此,找不到驾驶员,于是用车锁将车轮胎锁上,并开具了罚单。
“开了罚单20分钟,车主就回来了,见交巡警不在现场,他撕毁罚单,卸下被锁的轮胎,换上备胎,准备一走了之。”王先生说,同样目击此事的市民报了警。
民警到场调查发现,拆卸轮胎的男子姓吴。吴先生说,驾车买菜发现临停车位停满,于是违法停车,车轮被锁后,在周围看了看,发现旁边没有交巡警,他撕掉了罚单,以为自己是外地车,只要换上备胎开走,就可以逃避处罚。
随后,吴被带往交巡警支队做进一步查处。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波说,吴卸下被锁轮胎,企图逃避处罚,这是妨碍公务行为。如果将锁车器丢弃、损坏、占用等,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重庆晚报记者 熊志翔 杨帆 实习生 曹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