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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案公正来积累司法公信

2013年11月06日 17: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司法公信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要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的新目标,需要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付出艰辛的努力。无疑,如何让司法获得公众认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人民法院长期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司法机关应加强内部自身建设,切实消除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以个案公正来积累司法公信。

  坚守法治梦想,树立司法自信。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认识到,中国梦必须是法治梦。一个国家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不仅是看有多么耀眼的GDP,有多少尖端科技,还要看人民是否过上自由、平等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是否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人民法院既面临着历史机遇,又承担着历史使命。法治的实现不能靠幻想,法治的点滴进步必须靠实际行动来推动。尽管现时的司法环境还不尽如人意,法官的工作有时不被人理解和认可,心中有许多无奈和痛苦,但无论怎样,法官都应树立自信,勇于担当,坚守法治梦想,以实际行动一点一滴垒起法治的大厦,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征程中一马当先,勇往直前。

  坚持司法公正,累积司法公信。如何在个案中累积司法公信,关键在于牢牢把握并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要通过个案赢得当事人和公众的信任。首先法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珍视审判权,用好审判权。法官职业责任决定着法官对待司法的态度,法官自己一定要把审判权当回事,不能被“工具论”所击垮,放弃职责,放弃原则。要敢于守住公正的底线,敢于作出和坚持正确的裁判,敢于担当,在博弈中增加自信。法官的责任心还要表现在爱民为民的情怀上,从第一次接触当事人到案结事了的全过程,都要诚心诚意为当事人着想,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满怀信心而来的当事人和带着疑虑而来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官公正无私、一心为民的情怀,从而产生对司法的信任感。其次要恪守司法廉洁。司法不公、不廉甚至腐败,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最大伤害。保持司法廉洁,关键在于法官的良知自律。良知是贪欲的天敌。职业良知会促使法官驱逐心中的恶念,做出抵御司法腐败的道德努力,缺少良知的法官对于司法正义来说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再次要提高司法能力。法官当自立自强,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培养锻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相适应的司法能力,履行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

  坚持科学管理,保障司法公信。对于法院的领导者、管理者来说,要在司法工作中履行好管理职责,保障司法公信,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在深刻认识司法的性质及功能、深刻把握司法的定位和规律的基础上,采取顺民意、合规律、贴实际、能见效的务实之举。一要为法院和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创造条件。重点是改进和加强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法官的职业保障,路径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二要建立和完善与民意的沟通渠道。法院不能关起门来办案,自说自话,要通过深化审判公开、审判民主,加强与民意和舆论的沟通互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三要合理摆布审判资源,最大限度发掘内部潜能。法院工作要以法官为中心,有效调动法官的积极性,让优秀法官安心办案、敢于担当,还要让优秀法官沉到基层去,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四要完善法院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法院的管理,总的趋势是要去行政化,法治轨道上的监督制约仍是不可少的。现阶段,强化监督指导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在宏观指导上要明确标准,在个案审核把关上要遵循司法规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系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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