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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人迟迟不办过户 卖车人将车拖走报废

2013年11月07日 10:4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因买车人迟迟不过户影响自己摇号买车,卖车人将车私自拖走后报废,结果被起诉索赔。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赵先生诉称,他和景女士于2010年7月签买卖协议,支付7000元购买景女士名下的一辆发生过自燃的菲亚特事故车。他花了3万余元对车辆进行了大面积维修。2012年8月,景女士未经他同意将车开走,并报废。他起诉要求景女士返还购车款7000元,并支付修车款、保险费、车辆报废款近4万元。

  景女士称,售车后赵先生迟迟没有办理过户,影响到她摇号买车。

  此外,因车辆一直在她名下,她还替赵先生交了部分违章罚款共计400元,她一直担心车辆再出交通事故和违章,于是在去年8月15日将车拖走,第二天给赵先生发了短信。半年后她将车报废,报废款是6500元。

  景女士同意解除合同并返还部分购车款,但对于3万余元修车费不认可。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裴晓兰)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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