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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警方治理“办证难”须摈弃认识误区

2013年11月07日 15:4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5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民众当前对办户口难、办证难反映强烈,公安机关要把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切实整改落实。公安部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证、办户口。今后,凡是被查实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

  这是自上月河北某县公安机关刁难办护照的民众被曝光以来,公安部就户证难办问题作出的最明确、最强硬表态,它不仅显示公安部在这个问题上毫不含糊的群众观念和民权意识,而且可能对今后缓解此类问题带来真正的解决契机。

  正如公安部此番承认的那样,当前在公安机关的办事程序中,民众办理户籍、护照及相关证件过程中,普遍面临脸难看、事难办、所受刁难多等问题,很多民众对此深恶痛绝,却又深感无可奈何。

  梳理群众办证遭刁难的诸多案例,可以发现,公安机关在办户口和证件过程中,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或错误理念。一是错把户口登记服务当成了人口管制,二是借助户口登记的强制性和利益攸关性,将计划生育等户口之外的事务捆绑到办证过程,三是某些办事人员缺乏对民众的起码悲悯情怀,以大权在握、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善良而无助的群众。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户口是一个公民的身份资料,只要一个自然人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比如只要在中国出生,不管是否符合计划生育都具备公民身份),公安机关就应当为其登记户籍,而公民的姓名权属于自主支配的权利,只要公民自愿,公安机关就应当根据公民的意愿为其更改姓名登记。而在护照事务上,公民只要申请并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就应当办理。

  但在实践中,不少人去登记户口、办理护照,总是被办事警员刁难。某些警察这么做,主要是内心里错误地把公民当成管制对象,对其身份和户籍资料百般苛责。某些人甚至以为,只有这样才能“维稳”。

  现在公安部明确提出要简化办证程序,这是好事。但问题是,如何简化?简化到什么程度?似乎尚无明确说法。一个可供参考的思路是,公安机关必须明确办户口、护照等事务属于行政服务而非行政许可,只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办事机关就得无条件办理,各地方公安机关和各警种不得另设门槛。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也不能光靠公安机关自身的监督。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警察之所以胆敢并能够长期刁难办证民众,就缘于他们的违规行为和不作为不能得到民众的有效抵制和监督。有鉴于此,民众也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掌握法律和制度常识,并敢于对刁难者说“不”。具体而言,民众可以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权利意识和规则意识。

  首先,大家需要意识到,户口和护照等证照,是公民权利的有机组成部分,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这个事务本身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就应当办理。至于其他相关事务,比如计划生育、社会保险或其他问题,原则上不应牵扯到户证问题。

  其次,如果遇到办事的警察故意刁难或者拖延,可以大胆地要求办事的警察告知他拒绝或拖延的法律依据(记住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而不是什么厅局的文件),如果他拿不出依据,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反对。

  第三,在遇到警察不作为或者刁难的时候,千万不要怕,而是要勇敢地打电话给110投诉,或者向上级政府控诉。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陈杰人)

  (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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