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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小伙通过黑客技术收“保护费”被捕

2013年11月08日 08:5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小商今年只有19岁,初中文化,他在网上学习了一些黑客技术,并认识了两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张某和詹某,3个人在QQ上互相交流学习来的黑客技术,并成了朋友。

  后来三人决定,通过黑客技术赚钱。他们的赚钱方式简单粗暴,就是通过黑客攻击网络游戏公司,逼其缴纳“保护费”。三人分工为,詹某寻找攻击目标,张某负责找国外服务器获得流量支持,小商负责攻击。

  今年年初,三人锁定南京一家游戏公司,在国外服务器上加载木马获取大量流量,然后对南京游戏公司的服务器进行攻击,导致该公司游戏服务器瘫痪达4小时,同时詹某打电话到该游戏公司,索要“保护费”,并保证拿到钱后立即撤除攻击。

  公司负责人受到勒索电话后,立即报警,南京警方介入,很快小商等三人被捕。经过审讯,小商等三人之前已经多次利用网络攻击他人实行威胁,多次索取钱物,总额有1万多元,事后这笔钱被三人均分。昨天,小商等三人被玄武检方以敲诈勒索罪公诉。

  检方视点>>>

  网上威胁也算敲诈勒索

  生活中,我们知道以暴力威胁,隐私威胁获取利益的行为是敲诈勒索。在网上,通过技术威胁获取利益的行为,同样是敲诈勒索。南京游戏公司及时报警,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利益,也为同行提供了榜样,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不要妥协,而是通过法律维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不重视打击网络犯罪,那么将来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成为黑客攻击,网络犯罪的受害者。而本次对于电商案件的集中打击,也是要告诉犯罪分子,不管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中,犯罪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可能让他们逍遥法外。检察官还提醒,其实每个网络在注重维权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参与违法活动。比如在电商销售中,售卖假冒名牌产品就是违法行为,网民应该主动拒绝购买。(扬子晚报记者 贾晓宁 魏晓昕)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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