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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征地腐败窝案:村小组成员骗补偿款近7000万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08日 09:1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制图/李晓军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区,是一个占地面积达98.78平方公里,定位为国家海岸的重点开发的国际休闲度假区。从2007年获批开发,迄今已有6个年头。

  然而,就在开发区如火如荼大规模开发之际,2011年6月,却爆出了征地拆迁补偿的腐败窝案。三亚市海棠湾镇江林村第一村民小组联合骗取征地补偿款近7000万元,便是窝案中的其中一案。

  三亚市海棠湾镇江林村七组原组长林松,在海棠湾“国家海岸”项目建设征地过程中涉嫌诈骗国家征地补偿款6510万元,并行贿69万元;三亚市海棠湾镇龙江村村委会原主任陈亮涉嫌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18.7万元,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三亚市海棠湾镇政府征地组工作人员林飞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数额达300万元。

  2012年年底,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行贿罪,对林松判处无期徒刑;以诈骗罪、行贿罪对陈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林飞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海棠湾镇江林村第一村民小组骗取征地补偿款近7000万元巨款的详情。

  违规抢建“套”补偿款

  三亚市海棠湾地区启动开发后,曾明令禁止在规划区违法抢建抢种。

  法院查明,2008年,林松为了获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明知政府禁止抢建的政策,仍与李杰明合作抢建鲍鱼池(石斑鱼池)109口。2009年,林松又同王康卫合资抢建鲍鱼池51口。

  2011年1月,为顺利获取征地补偿款,林松起草了一份证明,又让江林村委会出具虚假证明,隐瞒鲍鱼池抢建真相。同年4月18日,海棠湾镇政府决定赔付林松养殖场补偿款6510余万元,海棠湾镇政府因资金不足,于4月21日先期支付4000万元到林松的账号。

  法院查明,林松收到此款后分给王康卫1180万元、林飞300万元、黎礼桑130万元、杨家强20万元和王卷才、曾海江各25万元,另外还了其拖欠的工程款270万元,花150万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越野车。

  “林松在政府的征地补偿款未到账之前,曾对我说待其鲍鱼池补偿款到账后给我转账300万元。2011年4月21日,政府的4000万元征地补偿款到账之后,林松于4月29日将300万元转入我的个人账户。”林飞供述称。

  林飞明知300万元是林松通过抢建违章建筑获取的征地补偿款而予以窝藏,且公安人员多次追缴未果。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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