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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72.8万善款买彩票 山东鄄城一干部获刑6年

2013年11月08日 13:5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身为民政部门干部,却因迷上彩票又无钱大量购买,于是打起慈善捐助款的主意,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728000元。近日,鄄城县人民法院对该县原民政局干部孙常玉挪用特殊款项案件进行了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据孙常玉供述,他从2011年5月底开始购买福利彩票“群英会”,一开始的时候买得少,一天也就买个几十块钱的,用的是自己的钱。到了6月份,梦想一夜暴富的他,已经迷上了买彩票,其用于买福利彩票的钱逐渐增加,手头已经没钱了的孙常玉,开始打起了慈善捐助款的主意。

  当时,孙常玉担任鄄城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股长,慈善捐助款归他所负责的部门管理。当年6月11日,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慈善捐助款,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开始挪用得少,一天买几百元的,后来逐步增加,增加到每天买上千元、上万元的,梦想着中了大奖后把本钱还上,越陷越深,孙常玉挪用慈善捐款72万多元,赔得血本无归。

  2011年年底,民政局审计账目时,发现有70多万元的慈善捐助款没有交到银行财政捐款专户。2012年初,孙常玉卖了房子,借遍了亲朋才筹齐了钱,将挪用的钱还清。

  近日,鄄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挪用特殊款项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常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收取和保管慈善捐助款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慈善捐助款共计72.8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孙常玉有期徒刑六年。(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王冬兰 郝银刚)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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