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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扰民反复发生执法有点难 尺度不一且取证困难

2013年11月11日 15:24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近期接到了不少市民投诉宠物犬扰民问题。尽管2011年施行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执法依据,但由于取证困难,执行时尺度不一,类似情况反复发生。

  狗吠不止惹人烦

  家住浦东新区锦绣路3088弄的市民沈女士10月24日来电反映,小区一居民家中养了3条狗,每天大清早就有狗吠声,打扰邻居休息。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4条,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公安部门可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北蔡镇10月28日反馈表示,社区民警上门了解后发现,两条大狗已经办好了狗证,但小狗无证。民警已经督促主人立即去派出所办证,另外要安置好两条大狗。主人王女士也承诺,立即把狗“转移”到较远的房间,减轻狗吠噪声,并尽快让儿子前来带走两条大狗。

  “藏獒”无牵引带

  11月1日,市民周先生来电反映,松江区莘松路1288弄有一位居民饲养了一只类似藏獒的大型犬,遛狗时好几次没有牵绳子,“藏獒”冲向小区里的居民,和主人沟通也没有结果。市公安局4日回复称,松江公安分局九亭派出所社区民警将尽快处理此事。

  《条例》第22条明确,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违反者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25条还规定,养犬人不得驱使或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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