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嫖客7300元 获刑10个月并罚金
2013年11月13日 11:04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一名女子因偷走嫖客7300元,近日被海口美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了解,今年2月23日凌晨2时许,女子冯某在海口五指山路某酒店门口,遇到嫖客卓某,双方谈好价格后,走到附近一宾馆进行交易。交易后,卓某从钱包内拿出130元给冯某,并让其离开房间,随后就将钱包放在枕头下睡觉。冯某离开后不久又折返回该宾馆,趁卓某睡着时,悄悄拿出卓某钱包,并盗走现金7300元。
法院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73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