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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被控猥亵杀死女童羁押6年 警方表态先放人

2013年11月14日 07:11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阅读提示 6年多前,15岁的淮阳少年宋争光被控猥亵杀死一9岁女童,两次被判无期徒刑,省高院均以事实不清要求发回重审。今年4月28日,经公诉部门申请,周口市中院最终裁定撤销此案。案子虽被撤销,但宋争光一直羁押在看守所内。昨天下午记者获悉,僵持不下的事情取得进展,宋争光可能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离开看守所。

  案件回顾

  少年被控杀人,从2007年羁押至今

  2007年7月14日,淮阳县冯塘乡9岁女童小玲外出捉“爬猴”(蝉蛹)时丢失,次日,女孩尸体出现在村西北一处水塘中。在村民的指认下,同村村民、15岁男孩宋争光成为作案嫌疑人。淮阳警方称,在对宋争光进行过讯问和心理测试后,宋争光对杀害小玲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年7月28日,宋争光因涉嫌故意杀人、猥亵儿童罪被逮捕。

  在随后的庭审中,面对指控,宋争光及其辩护人称,他没有杀人,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对其进行了刑讯逼供。一审法院(周口市中院)以猥亵儿童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宋争光无期徒刑,省高级法院二审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周口市中院重新审理并维持了无期徒刑的判决,被省高院再次以同样理由驳回。

  今年4月28日,经公诉部门申请,周口市中院最终裁定撤销此案。案子虽被撤销,但宋争光一直被羁押在淮阳县看守所。

  警方表态

  初定以取保候审方式先放人

  既然公诉部门已撤案,宋争光为何仍在看守所关押?宋争光的父亲宋现友询问法院。法院称,公诉部门撤案后,此案和法院已没关系。公诉部门说,公诉部门已将此案退回警方。淮阳警方则称:检察院啥都没给警方,他们无法放人。

  为让儿子早日走出看守所,宋现友多方奔走,昨日,淮阳县公安局局长李凤丽接待了其代理人蔺文才。

  李凤丽表示,淮阳警方多次开会研究,都认为对宋非放不可,但如何放,有不同意见。无罪释放,只能由法院判决,警方的权力只有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因案发后宋争光家人一直上访没有固定居住场所,加上受害人家属情绪较大,这一措施实施起来有难度,只能办取保候审。

  警方初定今日给宋争光办取保候审手续,由于此事重大,他们须给政法委汇报情况。如不出意外,宋争光有望今天就走出看守所。

  昨晚8点,宋争光的家属得知此信息,心情并没有放松下来,他们不知道该不该接受让儿子取保候审的结果。对他们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无罪释放。但他们表示,先想想再做决定。(大河报 记者 韩景玮 李俊明 实习生 乔小广)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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