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孩粉丝QQ群里托人买票 票没买钱不还闹上法院

2013年11月14日 10:4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因为共同喜爱的明星,一群素不相识的人相聚在一起,组成了追星族。但一涉及到金钱问题,任你们有再多的共同喜好,都不顶事儿。

  近日,奉化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粉丝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

  小王是90后姑娘,高中开始就迷恋韩国某明星团体。

  2010年,小王加入了团体的网络粉丝群。在群里,她认识了一大群年纪相仿的朋友。

  去年5月,某团体来上海举办演唱会,但门票一票难求,很多粉丝费尽心机而不得。小王就是其中之一。

  5月初,群友张某告诉小王,他有办法能买到门票。小王很兴奋,虽然两人不曾谋面,但小王已十分信任张某。

  小王当即给张某汇去了3万元的钱,让张某代买一些门票。可到了5月底,演唱会都结束了,说好的门票也没消息。

  3万块钱打了水漂,去年12月小王专门赶赴广东找到张某,要求他钱。但张某表示,他是真的尽力在买门票,只是最后没买成,钱也被花得差不多了,没法一次性还清。

  双方签下了一份借款协议,这3万元当是小王借给张某,由张某分期偿还。张某的母亲作为担保人,也在借款协议上签了字。

  今年,小王又向张某催要了2次欠款,张某先是推脱,后来就不接电话了。小王只好将张某和他的母亲告上法庭。

  对于这笔欠款,张某的母亲没有异议。她表示,张某年纪还小,不懂事,想通过帮人买演唱会门票赚点差价,心是好的,但没想到经验不足,钱没赚到,却把钱搭进去了。

  张某的母亲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当即联系了小王,归还了3万元。昨天,小王撤诉。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