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采伐林木被判拘役 油锯采伐163株林木
2013年11月14日 15:5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南充一冯姓男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收购顺庆区李家镇8户农户的林木,并使用油锯等工具采伐林木163株,立木蓄积(树木体积)共计15.3平方米。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审理认为,冯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林木163株,立木蓄积(树木体积)15.3平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己违反森林法的规定,由于冯某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冯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 刘治海 实习生 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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