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父亲酒后砍儿子获刑
中新网上海11月15日电 (陈静 宋剑)因与妻子长期存在家庭矛盾,狠心男子邓某酒后竟持刀将自己的亲生儿子砍伤。 松江区检察院15日透露,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
41岁的邓某于2006年来沪务工,在松江车墩一家压塑机厂工作。2年多前一次交通事故后,他 变得有点疑神疑鬼,老是怀疑妻子小英有外遇。 此后,他,辄对妻子拳打脚踢。
久而久之,妻子 向他提出离婚。邓某整日沉浸在酒精当中,对妻子的态度也更加恶劣,小英见状回到了老家四川,留下刚成年的儿子陪刘某一起生活。
今年3月6日上午,上完夜班回到住处的儿子小邓,发现父亲又在一个人喝闷酒,从箱子里拿出父母的结婚证,边看边回忆小时候一家人的场景。这时,醉酒的邓某出现在身后, 在 推 搡之间,结婚证被撕成了两半 。
这时,内心极度痛苦的小邓,收拾包袱准备回老家。邓某 从厨房抽出一把菜刀,堵在门口不让儿子出去。当小邓拿着行李走到门口时,他手一挥,把儿子的脸部划了一个长口子 。 小邓夺门而出,但邓某依然不罢休,持刀一路追赶。
当二人至汇北公路近申嘉湖高速公路的一座桥面上时,邓某又朝儿子的脸部和脖子划了几刀,小邓奋力夺下菜刀,扔在河里。邓某还不罢休,仍对儿子进行殴打。围观的群众报警之后,逃跑的邓某 被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小邓的左面颊部皮肤裂创和颈前区左侧皮肤裂创,构成轻伤。
到案后,邓某对酒后持刀砍伤儿子的事实供认不讳,其称妻子和儿子都想离开他,他绝望之余,就“破罐子破摔”,做了这样违法犯罪的事。松江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邓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据此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