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烧秸秆烧毁他人田地被判判赔7000元
2013年11月18日 09:29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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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宜兴农民芮某在收获庄稼后,为了图省事并省下一笔花销,直接一把火将自家田地燎着,可这火一借风势,反而把隔壁村民储某家的田地给点着了。看着自己辛苦培植的广玉兰树苗付之一炬,储某心疼不已,并向民警报案。在民警的协调下,芮某和储某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协议,由芮某在一定期限内赔偿储某人民币7000元,并将烧坏的广玉兰树移走。
可芮某在派出所调解之后,并不赔偿储某的损失,储某一纸诉至法院,要求芮某履行派出所和解协议。
宜兴法院法官首先进行了耐心调解,但被告芮某依旧讨价还价,而储某也因多次索要赔偿不成而心存气愤,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最终,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赔偿的诉请,判决被告芮某赔偿储某因火灾造成的各项损失7000余元,立即执行。芮某最终表示接受判决,赔偿储某的损失。(通讯员 李进 赵玲 记者 朱雷)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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