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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满意度达100%

2013年11月18日 15:5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您好,我是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就您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向您做一下回访。请问承办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向您收取费用或索要财物的行为吗?”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办案行为,近期以来,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电话询问、上门了解等方式,对今年来已办结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满意度达100%。

  据了解,此次案件回访的重点是:对办案律师在援助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着向被援人“吃”“拿”“卡”“要”;在履行职责中是否按时取证、准时出庭参加诉讼等行为和现象。

  回访后,会及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结档案,对回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时督促整改。并将回访结果列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内容,对办案质量好的,在评选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时优先考虑并予以奖励;对办案质量差的,及时向律师协会提出处理意见予以惩戒,并扣发该案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据悉,经过两个多月的回访,共回访受援人98人次,回访满意率达100%。(记者 刘治海)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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