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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酒后闹事砸玻璃割伤手臂 要求饭店做赔偿

2013年11月18日 16:14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客人酒后闹事,砸坏了饭店的玻璃,却不慎被玻璃割伤手臂,发生这样的事情,遭到损失的饭店方是否还应承担客人受伤的损失呢?

  郭某做货运生意最近赚了一大笔,他非常高兴,朋友们都吵嚷着让他请客。于是郭某便在几天前和朋友来到覃某开的饭店吃饭。席间,郭某喝了不少酒,整个人兴奋得不得了。见郭某为人张扬,覃某生怕郭某酒后闹事,特别提醒他的朋友劝说郭某少喝一些。在场的朋友根本没有理会覃某,而是继续劝郭某喝酒。就这样,郭某等人一直到饭店打烊才结账准备离开。

  就在郭某等人准备离开时,郭某突然吵闹着要开车回家,朋友执意将其拉出去打车,引起了郭某的不满。郭某突然挥出拳头,打碎了饭店的一扇玻璃。不但玻璃碎了,郭某的手臂也被玻璃割伤了,后郭某被送往医院缝了十几针。事后,郭某的家属找到覃某,他们以饭店管理不严危害到客人安全造成郭某受伤为由,要求覃某作出赔偿。覃某觉得冤枉,但郭某毕竟是在他的店内出事的,“难道每个酒后闹事的客人受伤饭店都要赔偿吗?”

  ◎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饭店老板覃某曾提醒其朋友劝阻郭某喝酒,郭某属酒后闹事自己砸碎玻璃受伤,饭店没有责任,郭某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报记者 张玮)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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