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协推进立法协商 两部法规修订采纳建议24条
为修订两部法规,省政协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会后,省政府法制办对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和会后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了梳理,梳理出40条主要修改意见。经认真研究,共采纳意见建议24条。这是历年来立法协商会被采纳意见建议最多的一次。
立法协商,既保障了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内的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又拓宽了立法的民主渠道。在这次立法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就《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协商讨论。与会委员和专家学者就两部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协商,立足我省实际,从多层面、多角度提出很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40条修改意见中,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22条,被采纳11条;对《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18条,被采纳13条。此外,针对与会人员所提的文字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内容也进行了修改。省政府法制办特来函反馈情况,对这次立法协商给予高度评价,“有关省政协常委、委员和法律专家在对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水土保持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实际,从坚持法制统一、优化制度设计、突出地方特色,符合立法技术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可操作性很强的意见建议,对提高两部法规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 薛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