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16岁少女被骗进淫窝 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刑

2013年11月19日 08:02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昨日,郑州新密市法院宣判一宗组织卖淫案:美容美发店老板和两名帮凶分别被判刑。让人感到意外的是,一名被他们骗进淫窝被逼卖淫的16岁少女,也被冠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而判刑。

  16岁的晓鹃的老家,在伊川县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山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弟弟随父母一同生活,晓鹃则跟着爷爷在家上学。

  2011年7月份的一天,晓鹃和两名刘姓男子在县城玩时,突然被二人强行拉进车内,并受到暴力威胁。车行驶了很久,最后停在了一家美容美发店门口,晓鹃被拉进门。之后的第三天,晓鹃才知道这个地方是新密市的某镇。两名刘姓男子和美容美发店老板硬逼着她卖淫。她想逃跑,却因看守太严没有机会。

  后来,刘姓男子又从外地骗来两名女子并逼迫她们卖淫。晓鹃是“过来人”,美容美发店老板就让她看管两名女子,并帮忙收取嫖资。

  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接到报案的新密警方突然行动,晓鹃和另外几名被骗女子被抓。

  随后,两名刘姓男子和美容美发店老板同案被判刑。检察院还指控晓鹃涉嫌犯罪,并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

  法官认为,晓鹃协助他人在组织卖淫活动中看管其他卖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鉴于晓鹃尚未成年,并系初犯、从犯,且认罪态度很好,遂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主审法官说此案暴露出一个最为典型的社会问题: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由谁来监管?

  “如果父母均在家,晓鹃也许和其他孩子一样,在学校读书。年迈的爷爷对孩子来说,只是有个亲人在旁边,很难起到监管作用。”法官说,如今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他们的孩子留守在家,将形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隐患,稍不注意,就会滋生犯罪。(线索提供:王富枝韩新远注:晓鹃系化名)  (记者胡巨阳)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