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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辣椒水袭女性获刑8个月 称只为开心取乐

2013年11月19日 09:39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5月,金陵晚报曾报道了轰动苏州的男子用“辣椒水”袭人案件。昨日,在姑苏区法院进行宣判,被告人章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章某是浙江人,今年19岁,小学文化,无业。今年4月底,随父亲来到苏州租住的章某路过一家军需用品店时购买了警用催泪喷雾器及警用便帽,并于今年5月2日至3日期间在本市金门路、西环路新庄等地,头戴警用便帽多次在夜间向多名女性面部喷射“辣椒水”,在该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经司法鉴定,章某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那是什么造成章某做出如此不可理喻的举动呢?据了解,章某从小父母离异,打小便独自一人四处流浪,因为长年缺乏管教,造成了章某性格顽劣,且法律意识淡薄。他多次选择女性作案,考虑到女性攻击力小,自己作案后也好脱身。其作案也只是为了开心取乐,完全没有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章某的行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到章某刚成年,且因家庭不和睦,父母对其长期疏于管教。因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8个月。(通讯员 叶沁 记者 李静)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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