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90后男子携水果刀抢劫的士司机 戏称其“有点背”
2013年11月19日 10:31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11月15日16时,湖南临澧法院对一起90后男子抢劫的士司机的案件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陈某、高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1月14日凌晨5时许,临澧县停弦镇90后无业男子陈某、高某因无钱可花,经商议后,决定抢劫的士司机钱财。随后,陈某携带一把水果刀,高某以租车为由,两人将该县安福镇滨河路一居民所驾的士骗租至临澧县望城乡同欢村境内一偏僻的土坯路上后,陈某说:“师傅,你(运气)有点背,(我们)身上没钱了,找你搞点钱用”。的士司机与陈某争吵几句后,迫于无奈,将身上仅有的55元营业款交给了陈某。陈某嫌钱少,又将左手搭在司机右肩上问:“身上还有钱没?”司机恐遭不测,只得将钱包和手机都拿了出来,高某坐在的士后排,没有动手抢劫和说话,但对其构成潜在威胁。陈某在搜身确认司机身上无钱之后,便要求司机将两人送至207国道某加油站附近。尔后,陈某与高某一同逃离现场,所抢赃款被其挥霍。
归案后,陈某、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抢劫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高某合伙,使用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抢劫犯罪中,被告人陈某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高某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该院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通讯员 易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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