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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获知丈夫少精难生育 要求离婚分割15万元

2013年11月19日 11:04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邕宁区的阿凤和小杨为了赶着领取征地分补偿款,认识不到两个月便闪婚。但这段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经受不起现实生活的考验,两人结婚一年里争吵不断,女方还获知丈夫因疾病少精难生育,于是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15万元。日前,邕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准离婚。

  聪明、漂亮的阿凤(化名)是村里小伙的追求对象,平日里有不少媒人登门提亲,而她高中毕业后便在南宁市某电子厂打工。

  家住邕宁区的小伙子杨某是个90后,性格憨厚老实。近年来,邕宁区正值大搞开发建设,父亲耳闻将要征地,于是请人四处说媒,想给儿子说一门亲事。当媒人介绍阿凤跟杨某见面以后,两人互有好感,双方父母眼见两个年轻人很谈得来,于是,催促他们赶在征地之前把婚事办了,家里可以多领一份征地款。阿凤觉得自己还年轻不急着嫁人,但碍于父母的催促,在相识不到两个月情况下便跟杨某登记结婚。

  结婚之后,因为阿凤继续在电子厂打工,与杨某家相距较远,工作不便,杨某便到阿凤工作地点附近找工作,与妻子一起租房生活。

  渐渐地夫妻因为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且阿凤在无意中发现杨某病历本中记载杨某精子存活率低,以后生育能力低。阿凤认为丈夫欺骗了自己,杨某辩解可以医治,生育不会有问题。但阿凤不相信,结婚9个月遂与丈夫开始分居,分居3个月以后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15万元。

  经法庭调解,阿凤态度坚决要求离婚,不同意和好。近期,邕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准离婚。(记者 郑芳 通讯员 周湘)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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