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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青年入职体检因“艾滋”被拒录 起诉当地政府

2013年11月19日 11:28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18日,镇江市民陈新(化名)委托律师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递交材料,起诉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及新区服务业发展局,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为原告办理入职以及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已收下起诉材料,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这将成为全省首例艾滋就业歧视案。

  8月,镇江新区公开招聘。陈新报考新区服务业发展局的“服务业招商引资”岗位,并通过笔试和综合面试。依据“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的招聘公告,他是该岗位唯一有资格进入体检者。9月,他参加了入职体检,一周后被告知HIV抗体呈阳性,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八条规定的“艾滋病,不合格”情况。10月,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陈新不在其中。

  陈新说,报考的岗位不是公务员,却要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能理解;《艾滋病防治条例》也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业受法律保护”的条款,自己权益受损。他去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交涉,对方没有改变决定。在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援助下,他决定走法律途径,“努力去撞艾滋歧视这堵墙”。

  据介绍,自2010年安徽出现国内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后,四川、贵州和江西这3个省份各有一例艾滋病就业歧视诉讼。4位原告均是应聘教师岗位在通过笔试和面试之后因体检查出HIV呈阳性而被当地相关部门拒绝录用的。前两例诉讼,原告败诉;第三例法院没有受理;第四例双方调解,原告获得4.5万元赔偿。(徐冠英)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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