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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保安打死夜归住户 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3年11月19日 13:51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甘肃省农牧厅陇牧大厦一保安与住户发生口角后伤人致死,该保安一审被兰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原告赵某经济损失28万余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单位甘肃省农牧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宣判后,省农牧厅上诉提出单位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1月18日记者获悉,省高院终审驳回了省农牧厅的上诉请求。

  2012年5月30日凌晨3时许,租住于农牧厅陇牧大厦的男子张某夜归敲门许久,在此值班的保安李培龙才开门。张某埋怨开门太迟,遂引发口角进而上升至打斗,被打急眼的李培龙从一处装修杂物堆中抽取一根长约1米的钢管予以还击。结果张某头部遭受重创,住院治疗近半年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张某爱人赵某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李培龙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58万余元,省农牧厅、保安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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